办理小微企业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申请小微企业认定:
准备中小企业认定申报表。
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企业上一年度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据,年缴费人数不变的,只需提供12月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带相关文件到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办理1。
上报工商局进行名称核查。
提交申请材料。
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刻章备案。
银行开户。
公司税务登记2。
核名:
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填写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通过后,预先通知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34。
验资:
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到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
办理完后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
银行询证函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4。
签字:
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4。
办理营业执照:
准备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
章程。
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董事的任职证明。
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验资报告。
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