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世军等3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0年12月24日上午,乐昌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世军等3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世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