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 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4. 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