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12个月工资相加后再除以12,算一个平均数,以这个平均数为本年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由当地公积金中心确定,一般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执行年度是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调整1次缴存基数,调整后原则上在这一个执行年度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