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 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1件。
2.
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