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逮捕和不批捕都是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措施。
2. 不逮捕是指在初步调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较低,可以采取不逮捕的方式保证其人身自由,但其仍需配合调查,不能离开调查范围;而不批捕指的是在侦查阶段,若证据不足,未能构成犯罪事实,则不能批准逮捕,并将犯罪嫌疑人解除羁押。
3. 律师及犯罪嫌疑人可以就不逮捕和不批捕提起申诉或申请变更,但对于不批捕,如果再次申请不批捕被驳回后,公安机关须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