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定义,拘留所是一种非刑事性质的羁押地点,通常用于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人进行短期监禁、调查和审查。即使在拘留所待了4个月,也不算是坐牢。坐牢通常指被判处刑罚的情况,包括监狱等刑事性质的监禁场所。拘留所和坐牢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有所不同,因此待在拘留所并不等同于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