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当地的高速收费,各级政府财政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成的。
首先,收费站会从收取的费用中扣除管理费、维护费等费用,然后将剩余的收入进行分成。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收费收入的分成比例是:国务院财政拨款占50%,公路建设和管理企业占30%,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占20%。
其中,国务院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国家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改善,公路建设和管理企业则用于本身的运行、养护和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则用于地方公路的建设、养护和改善。
同时,政府还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