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最低最高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2882元/月。
2,最高缴费基数为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4403元/月,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