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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和两病可以同时报销吗
时间:2025-04-14 04:59:57
答案

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慢性病和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的报销不能同时享受

重庆市万州区为例,其规定“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与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不重复享受。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符合该市门诊特殊疾病准入标准的,职工医保患者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同时停止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已经享受该市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患者可自愿申请成为该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

参保人享受待遇后,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代办人持患者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到医保事务中心窗口登记,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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