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自立为户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拥有独立的房产(农村地区不强制要求房产,但必须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有足够的申请理由;
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即不与现户主共同居住;
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申请分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如果适用,即结婚后分户);
房产证明;
分户申请;
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并需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
办理分户的流程通常包括:
携带上述材料与现户主共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后,就可以分户,成为独立的一户。
需要注意的是,分户申请应当在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后提出,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也是必要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