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严重,坐牢是一种通俗的说法,不是纯正的法律用语,但也有一个法律概念,就是在监狱服刑。由此可见,坐牢一般指的是已决案犯,就是案件已经经过了开庭审理,并经公开宣判了,然后犯罪分子被送到监狱去坐牢了。所以,坐牢的地点是监狱,这是服刑的地点
而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度仅次于逮捕,但地点都是一样的,都是在看守所羁押。拘留一般的期限为一至三天,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一至四天,结伙作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天。然后就要报请逮捕,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黄金三十七天了。
由此可见,拘留的场所是看守所,而坐牢的地点在监狱,当然坐牢也有可能在看守所执行。比如,犯罪分子被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后,剩余的刑期少于半年的,一般就在看守所服刑了,而不需要送监执行了。这就是执行地点不同了。
拘留除了刑事拘留之外,还有一种叫做治安拘留。两者除了依据的法律法条不同之外,执行的地点也不相同。治安拘留一般期限最长十五天,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刑事拘留依据的是刑诉法,最长时间为三十七天。刑事拘留地点在看守所,治安拘留地点在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