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
2、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租赁私有住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人才公寓、农民工公寓、单位自管房或单位集体宿舍
6、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7、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和工龄住房补贴的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
2、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办理材料,核定提取数额。
4、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5、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
6、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