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环境保护部的规定,污水总余氯浓度的执行标准值为不高于 5 毫克/升。这个标准旨在确保污水处理后的水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水质状况和环境标准需求对标准值进行调整。对于污水处理厂而言,保持污水总余氯浓度在标准范围内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加强监控和控制,以保障社会大众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