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被同学用石头砸伤,学校和肇事同学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和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如果学校未能提供安全保障措施或未能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学生安全,造成学生受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如果肇事的同学在学校中存在恶意或疏忽行为,造成其他学生受伤,该同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同学未能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砸伤其他学生,那么他/她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
同时,如果同学的父母未能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造成他们的孩子在学校中发生危险行为,造成他人受伤,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打人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是未成年人,所以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