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济南市人民政府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保障劳务派遣工作和维护进一步增强劳务派遣工作质量而制定的,以下是济南市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一些内容摘要:1. 劳务派遣单位的条件:必须在济南市区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2. 劳务派遣单位的申请: 必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且申请前经过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审核同意。
3. 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负有保障责任,并不能侵犯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4. 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和职业:岗位和职业需与劳务派遣公司所经营的范围相符合,并且必须与用工单位从事的工作有必然的相关性。
5. 劳务派遣公司职工的权益: 劳务派遣公司职工权益的保障,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员工,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其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必须按要求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6. 禁止劳务派遣的情形:禁止对未成年人、正在受到各种性资料、性教育以及其他不良诱导影响的人员进行劳务派遣。
这些规定是济南市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部分内容,旨在保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