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中的督办与交办没有好坏之分,具体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督办是指信访事项对承办部门的督促办理。交办是指信访事项向承办部门的交办。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督办案件一般是信访问题已经有了处理意见或者是信访事项已经结案,但是问题并没有实质性解决或者是信访人继续投诉的,这种案件上级有可能会督办。交办案件一般是存在于信访人首次投诉或者是信访人多次投诉之后,上级发现该问题比较重要,就会直接交办。
督办案件尽管程序上也很严格,但是并没有一个汇报期限的明确限制,因此案件办理效率会相对较低。交办案件一般有一个明确的汇报期限,效率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