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异地就医备案
一、 以下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的人员。
(四)外出务工人员:指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流动人口本人在拟备案地区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五)异地就学人员:指在异地就读大中专学生。
(六)异地转诊人员:指经兰州市医疗保障局确定的具有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诊断,或长期在省内其他市州居住经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诊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需转往省外住院治疗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