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去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是60%,
2、如果去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是40%,
3、如果去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30%。
4、如果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高于5000元的要分段进行报销,医疗花费在5001-10000元可报销的比例为65%,在10001-18000元可报销的比例为70%。
需要说明的是,现有的居民门诊统筹政策不变,确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并发合并症的,达到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可及时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两种待遇不能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