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19〕28 号文件,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独生子女增加部分或全部扶养人享受特扶政策。
具体来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独生子女增加父母一方和本人享受特扶政策。这意味着,如果独生子女的子女因为意外或疾病而失去劳动能力,那么他们的父母一方和本人将可以享受特扶政策,包括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补贴和保障。这个政策的实施,旨在保障独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