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时间一般是15天可以解封。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的,起诉方在法定起诉时间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的15天内,起诉方要尽快起诉,15天届满,申请人仍不起诉的,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