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再审被驳回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次申请再审的。因为行政再审是一种行政救济措施,在被驳回后,被申请人已经做出了最终决定,除非有新的证据或情况出现,否则再次申请再审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仍然觉得有理由申请再审,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