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允许商品50克标价。
根据《计量法》第六条规定,商品的定量应当以权益计量单位表示,即以公斤、克等为单位,不能直接标注50克的价格。
此外,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国家对商品的定量和标识都有严格要求。
例如,必须标注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而且还要遵守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当严格遵守法规要求,不得违规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