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乘坐国际航空,手提行李的总重量以7公斤为限,每件行李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
2. 超过上述重量或体积限制的,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3.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包括: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
4. 2、爆炸物品类;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
5.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