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
2、连带责任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