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不合格无法收押,申请改监外执行的步骤如下1:
由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
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进行病情诊断等鉴别,并进行审议。
如果决定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进行公示,并提请批准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1: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八条。
对在监狱、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应当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