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
街道、社区等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撤销业委会主任。业委会主任是业主选举产生的,不是街道、社区等任命的,所以无权撤销。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