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通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仍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可以进行补缴,但是补缴期不能超过当年3月1日。补缴金额为当年应缴纳的金额的3倍,即补缴加入费与当年医疗保障费用的3倍。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补缴期满后,将被作为正常参合人员,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因此,如果您还未参加新农合的话,可以在2024年底前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