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协调机制的五项原则是:稳定规划、合理供需、差异化调控、分类施策和各负其责。
稳定规划是指要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规划;合理供需是指要加强市场调研,根据需求和供给的情况灵活调控;差异化调控是指要根据城市不同的需求和发展阶段,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分类施策是指要针对不同类型住房和区域,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各负其责是指房地产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都应该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监督下实现合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