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州内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85%调整为90%,起付线150元; 州内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75%调整为80%,起付线从500元降低为400元; 州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65%调整为70%,起付线从800元降低为700。省内住院报销比例从现行的不分医院级别统一执行3000元起付线,60%报销比例,调整为: 省内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60%调整为90%,起付线从3000元调整为150元; 省内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现行的60%调整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