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开始。深圳市1992年8月1日开始建立个人保险养老账户。但当时也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一般小企业,私企都没有给员工交保险的。直到2003年深圳强性要求必须给员工购买职工养老保险。要求企业从员工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月,或者说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