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纺织品尺寸偏差规定》(GB/T 1335-2001),外贸服装尺寸偏差规定如下:
1. 垂直方向偏差:±3%以下或者±0.5cm以内(以较小者为准)。
2. 水平方向偏差:±2%以下或者±0.5cm以内(以较小者为准)。
3. 面积偏差:±5%以下或者±1.5cm²以内(以较小者为准)。
以上规定适用于服装、鞋类、袜子、床上用品等纺织品。其它类型的商品有专门的尺寸误差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