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依附在主债权债务关系之上。如果主合同无效,没有主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担保关系也就没有了存在以及实现的可能和价值。不过在连续交易关系中,这种无效也不是绝对的。
2、欺骗性质的担保合同
例如,如果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实施了共同欺骗,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担保应当建立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上,采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
3、主体无效的合同
如果担保的人不具备担保资质,那么担保合同无效,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保、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等都属于法律规定中不具备担保资质的主体,他们签订的担保合同自然也是无效的。(详细的法律条文在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