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惠民单位是指由政府设立或支持的、以帮助民生为主要宗旨的公共服务机构。
这些单位的设立是为了满足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并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例如公共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救助机构等都可以归类为政府惠民单位。
这些单位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通过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