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因不同类型的保障房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岁的单身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单身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单身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单身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此外,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包括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月收入不超过3388元;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青岛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房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