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黑龙江省发布的《“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显示,该计划每年从黑龙江省普通高考考生中专项招收师范、医学、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专业学生,招生计划列入黑龙江省普通高考本(专)科批次录取,实行单独代码、计划单列、平行志愿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此外,该方案还明确,学生入学时须与录取培养学校、定向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地(集团)工作,并承诺工作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