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年级组
(1)基础奖:九年级任课教师每人奖300元,其他非九年级教职员工每人奖100元。
(2)①若均衡招生录取萍中,均衡分不低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或统招率不低于同类公办学校),则九年级的任课教师每人加奖300元,x其他非九年级教职员工每人加奖100元。
②若只划线录取萍中,考上萍中人数的百分率不少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x则九年级的任课教师每人加奖300元,其他非九年级教职员工每人加奖100元。
2.奖励备课组
各学科中考成绩中学科平均不少于市直同类公办学校,则该学科的九年级任课教师人均奖励600元(含体育)
同类班级比较,比最高平均低6分(含)以上的任课教师,(以百分制为标准,其他学科根据中考分值比计算:语、数、英7.2分,政4.2分,历3分,地、生、体1.8分)取消该项奖励。
3.奖励班级
(1)优秀奖:
①状元奖:获得全市状元,奖励班级10000元;
②其它名次奖:全市第二名奖1000元,全市第三名奖800元,全市第四、五名各奖500元,全市第六、七、八、九、十名各奖300元;
(2)完成指标奖:超重点高中指标每个奖励800元,超普通高中指标每个奖600元(在完成重高指标的前提下)。
制定重点高中指标的说明:
①比本年萍中录取的实际人数m少10人为本年的总指标数(即【m-10】);
②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三个时间段,全校性的考试成绩中各随机取一次作为指标样本,在以上三次成绩,全校前【m-10】名中各班所占人数的平均即为该班重点高中指标数(由本校其它班级转入的学生除外);
③转班的学生一律回原班计算;
④班级存在问题而换班主任的班级,重点高中指标可减少1个,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4.奖励教师
(1)平均分奖
①有三类班级时,各类班级的平均分第一名任课教师各奖150元;
②平衡分班时,奖第一、二、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00元,第三名奖50元;
③同一位教师教同类班级平均分相差5分(含)以上,(以百分制为标准,其他学科根据中考分值比计算:语、数、英6分,政3.5分,历2.5分,地、生、体1.5分)则取消该项奖励。(特殊班级由校长办公会认定,酌情考虑接班之前成绩,但差距应在2倍及2倍以内)
(2)单科高分奖
单科成绩分不同类班级奖前十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五名奖30元,第六-十名奖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