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示分公司、子公司和简称时,通常不需要在“分公司”、“子公司”之间加顿号。这是因为“简称”已经起到了分隔的作用,使得整个句子结构清晰,易于理解。以下是一个示例:
分公司、子公司的简称称为“分子公司”。在这个例子中,“分公司”、“子公司”和“简称”是并列关系,它们共同修饰“分子公司”。因此,不需要在“分公司”、“子公司”之间加顿号。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语境下,为了强调“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在它们之间加上顿号。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