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交强险的理赔分为有责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具体为:
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共计200000元。
被保险机动车不承担事故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共计19900元。
对于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如果涉事机动车辆投保了商业三责险,则由商业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仅次于交强险的理赔地位。交强险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保险理赔,理赔限额根据机动车投保的限额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