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务活动一律禁止饮酒,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凡违反禁酒令的,一律先予以停职,担任领导职务的,依照干部任免程序予以免职组织处理,对违反禁令人员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的公务活动饮酒规定可能因时间、地区、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你在开展公务活动前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严格遵守。